汽车召回车主索赔成难题
(2013-01-15 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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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召回”只是车辆生产厂家采取措施消除产品安全隐患的行为,的确没有涉及到费用赔偿的问题,但由此给车主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车主可以进行索赔;已经自费修了车辆缺陷的,车主有权利要求厂家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生产者依照本条例召回缺陷汽车产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汽车产品存在本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