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四)挂靠有风险
(2012-04-27 16: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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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四)挂靠有风险作者:小石头
据此,周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钱某承担死亡赔偿金454540元、丧葬费12959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7147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565146元。并要求运输公司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在事故中无过错,不负事故责任,故对于周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钱某承担。因钱某所有的事故车辆轻型厢式货车,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经营,故运输公司应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遂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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