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定标准

(2011-11-24 15:28:58)
标签:

转载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上海谢律师免费咨询热线:152 2155 5339

http://www.lawyers110.net/     http://www.lihun110.net/       http://www.lyglawyer.net/

上海法律咨询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连云港大律师网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