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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分析高速公路上摩托车不能载人

(2011-11-23 1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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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分析高速公路上摩托车不能载人

 

  他和妻子在某市工作,住所距市里大约有40多公里,刚好市里新修通了高速公路,他只有一辆男款两轮摩托车,请问,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要注意些什么,他是否可以搭乘妻子一起从高速公路到市里上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所以读者熊虎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要保持6080公里的时速,同时为了的安全,应当戴好安全头盔、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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