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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分析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不赔的情形

(2011-11-04 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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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分析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不赔的情形

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

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2)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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