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之十一:房屋拆迁离婚房产怎么办?
(2011-10-25 13: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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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张雷律师法律分析】
此案例涉及到这间房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此房产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
(一)首先被拆迁人能够取得拆迁补偿,被拆迁人指的是房屋的所有人。本案例中房屋的所有人是高先生的父亲,那么,高先生的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应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高先生的父亲是在谢女士结婚后去世的,同时户主上的名字表明在拆迁时遗产并没有进行分割。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高先生所继承的这间房屋应该算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该看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这间拆迁的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