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一审中变更诉求,重审应于承认
(2011-09-11 1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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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有两种意见:发回重审时,审理的诉讼请求应为3万余元还是6万余元,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交通事故律师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审判决已经被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重新审理时有举证期限的限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变更诉讼请求,否则应按原先起诉的3万余元审理。
交通事故律师第二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变更诉讼请求已经经过法庭的确认,虽然判决被撤销,但不影响已变更的诉讼请求,故在重审时应当按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审理。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民事证据规则之所以将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界定在举证期满前,主要作用是在庭前固定诉讼请求,确定争议点,以便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尽快解决纠纷。从本案看,原先已增加或变更的诉讼请求在重审中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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