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巧斌律师·建筑公司法律服务方案
(一)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形式,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就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承接业务过程中、签约过程中、履约过程中、结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相应的口头法律咨询意见;
(2)法务培训:根据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
(3)招投标法律服务:审查监督招投标活动,确保中标合法有效;
(4)合同审查:审查合同是否公平、合理,文字是否清楚达意,形式是否合法,并提供法律意见;
(5)进行法律调查:根据客户委托,审查、调查建设项目发包方的资信情况、资质状况及履约能力,审查发包方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参与谈判: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承包、履行、验收、交付、结算等环节的谈判;
(7)其他客户要求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诉讼(仲裁)代理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提起诉讼、参加诉讼活动。提供如下内容的服务:
(1)就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被起诉(或仲裁被申请)论证起诉的利弊及风险,并就诉讼、仲裁案件作出专业判断;
(2)制定起诉、应诉方案及预期的目标;收集证据、参加庭审;起草制作起诉状、反诉状、仲裁申请书、反申请书、上诉状、答辩状等;
(3)就是否申请司法鉴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就鉴定范围、鉴定依据、鉴定材料等发表法律意见;就鉴定报告协助客户提出书面异议、发表质证意见;
(4)参加正式庭审,发表辩护或代理意见;
(5)协助客户与对方进行和解谈判,起草、审查和解协议;
(6)为客户提供判决书(裁决书)履行意见,向客户提示司法文书履行时限、履行方式、履行后果;
(7)起草、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协助客户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重大项目全过程服务
为单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及领域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使施工企业的履约风险降至最低,主要内容包括:
(1)起草、修改或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向客户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客户在施工过程中就项目拟参与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队伍素质和履行能力,对建设单位制定分包提供合同框架;
(4)指导客户就工期、工程量等进行签证、索赔。就索赔及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就验收的程序、组织及所形成的报告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客户进行工程交付;
(6)协助客户造价管理,加强中间结算,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竣工计算程序;
(7)以函件、谈判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参与与建设单位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谈判。
(四)单项索赔非诉讼服务
接受客户委托,为其单项索赔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往来函件、例会纪要、施工日志等合同文件及施工材料,就客户委托内容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就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或解决方案;
(3)协助、指导客户起草合同单价调整报告;
(4)协助客户收集、制作重要的证据材料;
(5)起草、审查、修改补充合同、重要会议纪要、函件;
(6)参与客户与相对方的谈判;
(7)协助客户制作结算书,报送结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