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农村房屋拆迁 易发五类纠纷
(2011-05-14 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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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农村房屋拆迁 易发五类纠纷 作者:智丽虹律师
朝阳法院公布调研报告———
近日,朝阳法院公布一份针对农村房屋拆迁的调研报告,其中显示,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法院建议政府完善拆迁政策,防止当事人利用政策漏洞恶意诉讼。
首先,是分家析产纠纷。有的拆迁方按被拆房屋中的独立户进行补偿,被拆迁方为了多得拆迁补偿,往往以子女起诉父母分家析产的形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分家协议,意图借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
二是继承纠纷。被拆房屋所有权人去世时,继承人之间为获得拆迁补偿而诉至法院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遗产。
三是房屋买卖纠纷。村民拆迁前将房屋出卖给非本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一旦得知所出卖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卖房人为获得巨额拆迁补偿,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是房屋确权纠纷。曾与被拆房主共同居住过的已分家子女、参与房屋建造的近亲属等,在获悉房屋将被拆时,诉至法院主张诉争房产系共同出资建造,请求确认其为共有人或对部分房屋享有产权。
五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及时处理共有房屋,至该房屋面临拆迁时,为了得到拆迁补偿,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内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针对上述现象,朝阳法院建议: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规范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拆迁政策,防止当事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恶意诉讼获取拆迁补偿利益;拆迁单位应与街乡、村委会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拆迁补偿确认与分配等相关工作。转自法制晚报
近日,朝阳法院公布一份针对农村房屋拆迁的调研报告,其中显示,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法院建议政府完善拆迁政策,防止当事人利用政策漏洞恶意诉讼。
首先,是分家析产纠纷。有的拆迁方按被拆房屋中的独立户进行补偿,被拆迁方为了多得拆迁补偿,往往以子女起诉父母分家析产的形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分家协议,意图借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
二是继承纠纷。被拆房屋所有权人去世时,继承人之间为获得拆迁补偿而诉至法院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遗产。
三是房屋买卖纠纷。村民拆迁前将房屋出卖给非本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一旦得知所出卖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卖房人为获得巨额拆迁补偿,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是房屋确权纠纷。曾与被拆房主共同居住过的已分家子女、参与房屋建造的近亲属等,在获悉房屋将被拆时,诉至法院主张诉争房产系共同出资建造,请求确认其为共有人或对部分房屋享有产权。
五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及时处理共有房屋,至该房屋面临拆迁时,为了得到拆迁补偿,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内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针对上述现象,朝阳法院建议: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规范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拆迁政策,防止当事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恶意诉讼获取拆迁补偿利益;拆迁单位应与街乡、村委会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拆迁补偿确认与分配等相关工作。转自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