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提车三方说法 消费者深陷车市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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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难买,买车求情,加价提车的现象也愈演愈烈。随着今年车市销量不断攀升,厂家库存紧张,商家车源不足,越来越多的车型都需要等待几个月才有现车。部分购车消费者希望早提车,而不惜“加价”。据了解,不少车型因货源不同,加价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高达几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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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观点:指导价只是“指导价”,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缺乏信用关系,经销商从厂家拿车是一手付款,一手交车。换句话说,4S店里的车所有权在经销商手里,因为经过厂家和经销商的交易,物权已经转移了。拥有物权的经销商有权处置手中的车,经销商可以提价、可以降价,甚至可以送给任何人。因此,厂家的市场指导价只是“指导价”,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
对车商的加价行为,尽管有许多消费者为了提前提车而“乖乖”交钱,但大部分心里是不爽的。一位加价3万元才提到CRV的车主黄先生说:“厂家既然定了价,说明经销商按这个价格销售是有利润空间的,但是经销商为了多赚点钱,加价销售,会伤了很多消费者的心。”
经销商又是怎样看待加价问题的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他认为“加价”符合经济规律,是正常的市场供求关系的体现。现在某些车型需求大于供给,产品价格上涨很正常,而还有一些车型供大于求,经销商也在降价销售,这完全无可厚非。
律师说法:加价提车行为属于强制搭售行为
加价提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强制搭售。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为条件,或就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何佳林说,经销商加价提车行为直接侵害了广大购买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构成了不公平竞争。明码标一个价,最后收费的时候又是一个价格,加价提车也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识价格规定的。
当消费者遇到商家强制消费或者“价外价”时,可以向价格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是,经销商往往没有强硬表示不多加钱就不卖车,仅是用时间来给顾客提车“设阻”,这个擦边球也给监管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