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宁市住院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
(2011-03-23 1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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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007年之前,全市各县市区大多数都存在补偿方案、药物目录、报销补偿比例方面不统一,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医疗费用增长较快,以及中药、中医适宜技术报销补偿比例不统一等问题。在对市直及各县市区医疗机构医药费用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的基础上,自2007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全市统一报销补偿方案的管理模式。统一报销补偿比例。2011年住院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70%、60%(其中,中医医院报销补偿比例为65%)、50%(其中,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报销补偿比例为55%)(2010年为65%、55%、45%)。统一封顶线。2011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2010年为5万元)。统一基本药物目录。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2009年版)》;统一提高中医药报销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的补偿比例提高10%,住院患者的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90%。自2007年起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以病种付费为突破口,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对22种常见病进行单病种限价和定额补助管理,对超过病种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负责,不让农民负担。
实施这种管理模式,比较公平、均衡、科学地确定了住院报销补偿数额,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降低了参合农民医疗消费,也确保了相邻县市区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的统一性,提高了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