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咨询艺术——律师的工作技巧(转)
(2011-03-19 16:17:42)
咨询艺术——律师的工作技巧
文章来源:2006-03-24神州律师网
律师咨询(接待当事人)无疑是整个代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是否自愿地将案子交给你办,办案过程中是否对你放心,更重要的是你开出的昂贵的代理费当事人是否觉得值。律师界不是有这种说法吗:许多律师在考虑如何办案之前也许得先考虑如何把案子接到手。你要明白,不管律师说什么,当事人都将保持自己独立作出决定的能力。要知道,委托人并不总是把他聘请的律师当成可亲可敬和可信的人。尽管律师经常给当事人说:我一旦介入,你要听我的安排,而不是我听你的。
有这样一些当事人,当律师牺牲自己的宝贵时间、用自己的智慧分析案情、并提出中肯的法律建议时,当事人会激动地举起一支手说“对!你说得太好了,就是这样的!!”,当律师搅尽脑汁、从事实和法律上分析完毕、也解答了当事人的担心或一些奇怪的问题后,当事人会举起两支手说“啊!你太伟大了,你是高手!!”。当律师说按规定我们要收取代理费,当事人会慢慢地放下一支手说“收费是应该的,怎么能白干呢!”。当律师根据规定和案子的难易程度报出代理费数额时,当事人会收回举起的另一支手说“钱多少没关系,这样吧,我回去准备一下材料,再跟你联系!!!”。也许他会再来找你代理,也许他一去不复返。对付这种当事人,有的律师采取了保留当事人的材料原件,你不找我代理,我就不退材料,显然,这是不可取的。你是律师吗?你遇到这种当事人会怎么办?这就是艺术,接待当事人的咨询艺术。为此,我总结了四个字:一听、二问、三吓、四救。
听-—当然是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你应当认真、仔细,边听边思考,时不时的在纸上划一划。你的表情要自然丰富,随着当事人叙述的情节略有变化,偶尔皱皱眉头,摆出一副思索状、同情状或愤慨状,你可以取出一支烟却不点燃或把水杯放在嘴边却又不喝,如果当事人讲到关键问题时你的传呼机响了,你最好别看,若来了电话,你可以小声的告诉对方“我们正在研究一个非常重要的案子,XX分钟后再打过来”。给当事人的感觉是你非常重视这个案子,你听得非常认真并全部记住了。当然,听是相对的,对表达能力差或易激动、易跑题、自我表现欲特强的当事人你得引导陈述,除非你的时间不值钱。引导陈述也是艺术,实际上,当事人一开头,根据你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已经大体知道了本案的案由、律师介入的目的、基本适用的法律、以及可能的结果等。对你有用的是与本案直接有关的东西,你应当把当事人的陈述往这里引。
通过当事人的陈述,你应当弄清如下几个基本问题:1、法律关系。本案有几个法律关系,那些是主要的,那些是次要的;2、管辖。为避开地方保护主义,你得找出最有利于我方的管辖地;3、主体。谁是原告,有几个被告,有无第三人;4、证据及取证的方向。现有证据是否齐备,还需要调取那些证据以及取证的难度;5、目的。当事人来咨询或委托你代理的期望。等
问——自然是你对当事人的提问。你在专心听取当事人陈述时,已经准备好了几个问题,当然,这几个问题都是本案的关键所在(记住:没有问题你也得找出问题)。一定要与律师专业有关的问题,如:目的、证据、时效、管辖、主体、背景等。你最好能先说出问题的数目,如“我有三个问题想问一下,第一个是……”。当事人会觉得你的眼光锐利、思路清晰、你是高手,他会说:这个问题问得好、我怎么没想到呢。这也是为你下面的分析做准备。问也可以是你对当事人陈述的总结,他陈述了两个小时,你用很短的时间把他的陈述归纳起来,也是你对“听”的发挥,因为你总结的时候必须比较准确的说出几个时间、主要事件、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当事人来找你的目的。
吓——是指你告诉当事人本案的复杂程度、我方证据的不足、你接案后调取相关证据时可能的阻力、以及可能对我方不利的结果。吓是为你的“救”和以后的办案作铺垫。客观的讲,如果当事人对本案的后果或一些问题没引起重视,自我感觉还良好的话,他又何必花高额代理费请个律师呢,或者他会在你办案过程中与你配合不默契,直接影响办案的结果。你可以说:听了你刚才的叙述,我认为初步看来对我们(这里要用第一人称,显得亲切,不要用你们)不利的有三点,第一……。这几个不利是你在听取陈述时准备好的,或根据你的办案经验可能会出现的,如果你的实践经验不足也没关系,你可以在你的大脑中搜索以前看过的与本案类似的案例,举一反三,“不利”就出来了。当然,吓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头,别把当事人给吓跑了,俗话说:放得出要收得回嘛!另外,你可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你办案的特长有针对性的来阐述不利,譬如:你的特长是非诉讼,你就可以把诉讼的不利适当夸大,反之亦然;你的特长是“勾兑”(各方面关系协调),你就可以把司法实践中的正确实施法律的阻力适当夸大,反之亦然。你放心,只要你的前提是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你就问心无愧,当事人也会理解。
救——是指你对整个案情的分析和法律建议。分析既要客观,又要结合当事人来咨询的目的;既要卖弄你渊博的法律知识,又不能过分夸张,把自己抬得过高;建议往往应当提出几套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前面你“吓”了他,那么这里你就得拿出你能够“救”他的理由。救是律师咨询最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你的事业和你的收入。是律师艺术现场表演的关键,也是当事人来咨询或聘请律师的根本目的。试想,如果当事人对你的分析、解答、气质、口齿、反应、人品、建议等等不满意,他会把案子放心的交给你做吗?何况现在的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如同购物,都知道要“货比三家”。越大、越复杂、越有影响、收费越高的案子“救”的艺术发挥就越重要。实际这个救字也很简单,只要你具备律师的基本功,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你就能救他。
除了听、问、吓、救外,有时也会用上“看”。看---是指看材料(书证、物证)。所谓“有时”是指当事人没有材料、没带材料、你一时看不完或来不及消化、一时还找不出材料之间或材料与事实及法律之间的关联。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