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房屋登记案件的审理
(2011-03-15 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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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1月18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了房屋登记案件的受案范围,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与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事项相关的行政行为或者相应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明确房屋灭失、房屋登记行为已被登记机构改变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或者房屋登记证明作为定案证据采用等三种情形不影响房屋登记案件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