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10号
(2011-03-15 21: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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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部长:尹蔚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23日,部长:尹蔚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部长:尹蔚民]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已于2010年1月19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8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1月20日,部长:尹蔚民]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10年2月25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3月16日,部长:尹蔚民]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11月12日,部长:尹蔚民]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2010年12月31日部长:尹蔚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31日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