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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防范劳动者突然辞职的风险

(2011-03-11 20:21:28)
标签:

杂谈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规定一定时限的预告期,以便于用人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果劳动者未履行预告期而突然辞职,很可能因此而造成用人单位实际损失。

 

    为减轻这种风险,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用人单位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求重要岗位的员工做好书面的汇报总结,这样即便员工突然辞职,也由于已经留下了员工的“大脑”,而不会措手不及;第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未尽到提前通知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照乙方工资的多少倍计算”;第三,全面收集因员工未尽到提前通知义务突然辞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劳动者主张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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