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处罚规定
(2011-03-11 1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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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对道路行车速度的规定。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条例》第四十五条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条例》第四十六条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6、《条例》第八十条
7、《条例》第八十一条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二、对上述条款的有关解读
科学地设置各种情况下最高、最低时速,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的使用效率,体现机动车高速灵活的特点,又能避免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交通畅通和交通安全两者之间“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因此,根据道路状况、气候条件、道路类型等因素,相关部门设置了不同道路、不同条件下的最高时速和最低时速限制。对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也应当根据路面状况、天气、车流量以及路面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保持安全的车速。
为何对车辆夜间行驶提出降低车速的要求呢?原因如下:一是由于夜间视线幽暗,人的空间观念被破坏,视力大幅下降,仅及白天的50%。这是人体的自身条件要求降低车速;二是虽然夜间车流量减少,一般是白天的30%~10%,但是交通事故总数却和白天相当或略高,重大恶性事故明显高于白天。美国的统计表明,1亿英里夜间死亡人数,在城市比白天高出1.5倍,在郊外公路上要高出2倍。因此,夜间行车应当根据路况、车灯亮度、交通复杂程度、视力等情况降低车速。
三、超速违法行为的危害
四、对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了保证机动车能够安全、有序地在道路上行驶,规定机动车的安全行驶速度是必要的。尤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行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要损失,规定行驶速度尤为重要。这在世界各国也是一个通例。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行驶速度的规定。对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各国都是根据自己本国道路等不同情况来决定的。如高速公路、一般公路、城市道路等不同的道路可以规定不同的行驶速度。同时,由于各种车辆的性能不同,作用也不同,所以,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车辆规定不同的行驶速度。如小型客车、大型客车、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等。关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我国基本上是采取限制机动车的最高行驶速度的做法。根据本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本款所说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指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在高速公路、公路以及城市道路右侧设置的限速标志牌规定的最高时速。关于在不同道路机动车行驶的具体最高时速,本条对此没作具体规定。本法公布实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多年的实践经验作具体的规定。如可具体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标准、公路和城市道路以及其他道路上的最高时速标准等。对于有限速标志牌的道路,机动车应当在标志牌规定的速度内行驶,不得超过所规定的最高时速标准。本款所说的“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是指根据不同车型、车速,后面的车辆与前面的车辆之间应当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行车距离和行车速度,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应付处置而又不至于发生交通事故。前后车辆保持安全车速,有利于及时处理一些紧急情况。
第二款是关于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到恶劣天气时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机动车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降低行驶速度:1、夜间行驶。实践中,有关部门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车辆在夜间行驶的速度,由于夜晚的光线与白天的光线有很大差别,视距缩短,视物不如白天清楚,所以,驾驶人员在夜间行驶时,应当注意降低行驶速度。2、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这里所说的“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指由于道路不平或有急转弯、视线不好的街区或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等容易发生或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路段,已经引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视的路段。实践中,这种路段,一般竖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危险路段请慢行”或“事故多发地段”等警示牌。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看到这种警示,应当自觉减速慢行,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3、遇有沙尘、冰雹、下雨下雪、有雾等气象条件或地面有结冰现象时行驶。对于遇到沙尘暴天气、冰雹、下雨、下雪天、大雾天气以及路面结冰时,往往会出现视线不好、路面打滑、能见度很低等不利于行驶的条件,对于出行的驾驶人员,遇到上述情况,必须注意降低行驶速度,保持安全的车距和车速,不要急刹车,不人抢行,不要随意并线和空插车队,文明礼让,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本款规定的“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应当理解为,车速必须降低到规定的最高时速以下或者正常行驶速度以下,并根据行驶的时间、路段、天气以及路上车辆的多少等条件选择安全行驶速度。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机动车在特殊条件下行驶速度有哪些限制?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注意什么?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机动车掉头时应当注意什么?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