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级伤残赔偿计算
(2011-03-06 10: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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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多级伤残赔偿核算时可套用公式
具体的核算有个专门的公式即:C=Ct×C1×(Ih+∑Ia,I…)。将这个公式转换成汉字即: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等级的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上面的算式中,“伤残赔偿总额”为:相应年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20年;“赔偿责任系数”为:侵害方责任比例;“伤残赔偿指数”是:将伤残分为十级,每级的赔偿比例,如:Ⅰ级为100%(20年)、Ⅱ级为90%(18年)、Ⅲ级为80%(16年)……Ⅹ级10%(2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构成身体多处伤残的情况下,除最高级别伤残之外的伤残应当增加的指数,这个指数不能超过10%。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这样合理确定:Ⅰ级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伤残等级附加指数为0,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
举例说明:
依此类推,其他因交通事故构成多处伤残的,均可以依此计算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