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解读医疗法律纠纷

(2011-01-18 09:35:52)
标签:

杂谈

患者到医院看病和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患者既可以按照合同关系追究医院的违约责任又可以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追究医院的侵权责任。从有利于患者的角度,建议患者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最多要求医院退还医疗费,按照侵权责任来起诉的话,可以要求医院支付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补助费、伙食费等,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医院承担死亡抚慰金,有未成年人的,需要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获赔的数额要比违约责任多。出现医疗纠纷之后不一定非要医院构成医疗事故,经过医学会的鉴定形成医疗事故的比例比较小。对于患者而言,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对患者影响较小。只要医院的医务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医务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书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和医生进行处罚的依据,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的数量越多对医院越不利,医院可能会被卫生机构进行降级、处罚等。

  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罚条例进行赔偿。

  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进行赔付的。一般来说,该赔偿金额比按照医疗事故处罚条例进行的赔偿要多。

在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往往出现患者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而医院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协调呢?在诉讼过程中,患者主张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医院则主张做医疗事故鉴定,医院赔偿的数额要比医疗过错少。二者出现矛盾时,一般优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再应患者的要求做医疗过错鉴定。构成医疗过错的,且与患者的损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做手术或者其他重大医疗活动之前,医院都会要求患者签订一份手术协议,而且协议上写明了手术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甚至死亡等等,那么患者签字之后,如果出现了医疗损害,医院还承担责任吗?

在做手术之前,医院往往都会要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在知情同意书中列明了手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发症等。手术知情同意书(术前协议)是医院告知患者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的一种书面通知,医院向患者履行了告知义务。即便患者签了术前协议书,手术失败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仍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出现医疗纠纷后,病例在医疗纠纷中作为重要的证据,如果医院涂改病历,怎么办?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院会不会涂改病历这是患者最担心的问题。出现医疗纠纷之后,患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患者和院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医院封存病例,可以封存病例原件、复印件,在封口处需要患者签字和医院盖章。在诉讼阶段需要出示证据的,医院出具的病例与封存前的病例不一致,病例封口出现拆开的痕迹的,医院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采取封存病例可以有效的防止医院涂改病例。

  即便是医院涂改了病例,如果患者有原始病例可以证明院方涂改病例的,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推定院方举证不能,承担赔偿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指患者不需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只需要证明在该医院进行了就医,与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需要证明自己诊疗行为是正当的,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认定的。

目前很多患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证据保全,如果至始至终病例就未封存,院方又涂改了病例应该如何处理呢?遇到医疗纠纷首先应该先咨询医疗纠纷方面的律师,这样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没有封存病例,院方涂改病例的,可以通过做鉴定进行鉴别,涂改的时间、涂改的部位、涂改的痕迹都是可以通过鉴定识别的。

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死亡的,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如何处理?

如果出现患者不明原因死亡,患者家属对死因有疑义不同意院方的死亡结论的,患者家属需要做的是在48小时内做尸检,具备冷冻条件的在7天之内做尸检,查明死因,是否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关,查明这些更有利于患者家属索赔。很多农村的患者家属接受不了尸检,为了能够查明死因、更好的维权,可以暂且将一些民俗放下接受尸检。

如果患者已经报销了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部分费用,是否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扣减相应费用呢?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曾经代理过类似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淄博某单位的职工,单位为他缴纳了医疗保险。该职工生病在某医院就医出现医疗纠纷,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该职工残疾,经过鉴定,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该职工通过医疗保险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医院在支付赔偿费时是否应该扣减掉已经报销的那部分费用呢。

    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患者和保险机构之间形成保险合同关系,医院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构成侵权责任关系,二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患者缴纳保费获得保险理赔并不能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患者是94年做的手术,由于手术不当构成二级伤残。院方称患者是1994年做的手术,现在才起诉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我国法律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该案诉讼时效是患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损害是医院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之日起1年内。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何起算?

    1994年医院做的手术,造成损害了,但是,患者一直不知道是医院的责任,患者十几年后做鉴定才知道该损害是当时医院手术不当造成的。法院最终受理了该案,认定未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