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2010年山东省青岛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0-12-08 21: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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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080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9249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832元;
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96元。
《青岛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62.92万人,增长0.18%,其中,市区275.47万人,下降0.28%;五市(县级)487.44万人,增长0.44%。全年新出生人口63027人,出生率为8.27‰;死亡人口51418人,死亡率为6.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2‰。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增长9.3%;人均消费性支出16080元,增长7.2%;城市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性支出的38.5%。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96元,增长9.0%。
农民人均纯收入9249元,增长8.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832元,增长10.0%;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36.4%。
2009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260.5万人,增长2.5%。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1%,下降0.2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2.9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6万人。2009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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