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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开展钢结构资产抵押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

(2010-09-11 2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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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难的问题,济宁市日前专门出台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新业务,企业将钢结构资产办理动产登记后,即可从银行申请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短期贷款。

   日前,济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对拥有的钢结构资产经过评估,或与金融部门共同协商价值,在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1年以内(含1年)、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短期贷款。钢结构资产是指用钢材建造的建筑设施类资产,包含钢柱、钢梁、彩钢板等钢材以及钢结构厂房等。

   据了解,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贷款的基本流程为:企业向银行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企业、银行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或双方协商确定钢结构资产的价值,企业到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钢结构资产抵押登记,银行根据钢结构资产价值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并发放贷款。手续简单,操作方便。

   同时,针对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利率问题,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银行部门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同时,需切实体现风险溢价原则,对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可适当下浮利率。

   济宁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跟房产、土地等资产相比,钢结构资产具有灵活、易变现等特点,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这一业务的开展将可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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