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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有人“赠”她一老公!有人却……

(2011-05-15 00:04:07)
标签:

龙岐

番禺

宋体

gb2312

《羊城晚报》

杂谈

分类: 随笔一偶

         奇!有人“赠”她一老公!有人却……

                                文/阿法

  据《羊城晚报》5月14日报道:增城新塘镇西宁街的 李小姐明明是2010年才第一次结婚,居委会却说她2006年就结过婚了!是因为5年前在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登记人口信息时“被结婚”,现在怀孕都4个多月了,却办不了准生证!这样不明不白地发现自己“多”了一老公。

    前段时间,李小姐到新塘镇西宁街居委会准备给孩子办准生证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在2006年就“已婚”了。她随即查询了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发现在2006年,番禺沙湾镇龙岐村委会把她的婚姻信息登记为“已婚”。更让李小姐觉得离谱的是,她结婚证上的老公和居委会系统上显示的老公不是同一个人。李小姐的结婚证上显示的丈夫是田先生,可是居委会的信息却显示她的丈夫姓黄。她非常恼火,根本不认识这个姓黄的人,到底是怎么弄错的?

    李小姐回忆,2006年,她妹妹住在番禺沙湾镇龙岐村,她曾去那里看望妹妹并住过几天,当时有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流动人口的信息。她分析,自己只在番禺沙湾待过一次,可能就是那时出的错。

    据当时给李小姐登记信息的龙岐村委会工作人员何小姐表示出错原因不确定,但这只是居委会内部系统登记,并不是民政系统的婚姻登记系统。新塘西宁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这次婚姻状况变更情况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现在民政局和居委会的信息系统没有共享,不然不会出现这种事。两家单位都死不认账,表示与自己无涉。

    如何纠正这个错误?上述两个单位均表示,李小姐必须出具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情况证明才能更改婚姻信息,只有户口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办准生证时必须要她回老家开证明,而李小姐表示,自己已怀有身孕,回老家开证明很不方便,希望手续能够简化。

 

    没查结婚证就登记已婚信息,确实是个失误,而工作人员在登记资料时又没有仔细核实。就这样一个失误,李小姐必须得返回湖北老家打证明,走一次冤枉路,费财费力还背个“二婚”名誉,心情多不好。

同样称奇的事还有,据《新快报》5月12日报道,佛山人阿威(化名)5月8日晚上他在当地一家银行的柜员机取了2500元,居然有两张是“练功纸”,次日他去银行签了协议书后才拿回200元,但该行工作人员却收走了他的取款凭单和银行卡等关键证据,还被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但当事银行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柜员机吐‘练功纸’是天方夜谭”,拒不认帐。

这样的工作失误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如在教育系统曾经发生考分录错、录取通知书发错的怪事;在公安系统经常有将身份证年龄、性别张冠李戴,这不刚刚发生了活人户籍被注销,80岁老人“被除名”的奇闻;医疗系统有开错刀、配错药等现象发生;电力系统有弄错用户、抄错表、多收电费的事情,等等。一个小小的错误,服务对象却麻烦连连,有的甚至要麻烦一辈子。如我妻妹40岁的年龄,身份证无缘无故变成了50岁,白白错过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期。

工作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可以谅解,但死不承认,硬着头皮赖账就不是一个仅仅失误的问题了,这涉及到职业道德和制度缺失的原则问题了。

工作失误的后果小到影响一个人、一个单位的的正常工作秩序,大的关系到社会、集体、国家的利益。因此,必须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改正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这才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当然,还要直面媒体。不掩饰、不沉默,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同时,积极向媒体和社会解释情况,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而导致媒体失实报道,引发舆论事件。

我党的群众路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向群众负责,虚心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公民的知情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面对我们的工作失误而带来的群众批评,一定要认真听取,妥善处置,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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