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喝酒也“醉驾”!这事还真有
文/阿法
明天开始,刑法修正案(八)将实施,增加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刑事处罚的规定,对醉驾议论纷纷。昨晚我在乡下喝朋友的“进屋酒”,酒桌上自然少了平时那份热闹的气氛,大家谈“酒”色变。一朋友谈到,前段时间,他的一个朋友被查醉驾,问题是这个被查的朋友当天用餐并没有喝一点点酒,这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突然想到那天中餐吃了很多醉虾,好在很多同事证明,警察才放了他。
刚刚看了浙江在线网的一篇《哪些食品和药品容易“被酒驾”?本网记者亲身实验》的报道,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被酒驾”,就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食物或药品,如:酒心巧克力、甜酒酿、醉虾、口气清新剂、豆腐乳、药酒、藿香正气水等,也能测试出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数据。
据浙江在线网的记者亲自测试,(1)吃了一块豆腐乳,马上吹气,居然有317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标准。(2)吃了5只醉虾,还喝了一口汤,再吹气,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标准。(3)黄酒蒸青蟹,吃了一块蟹肉,喝了两汤匙的汤,一测试,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标准。(4)醉鸡,吃了一块,喝了口汤,吹气,酒精浓度为8mg/100ml,没什么问题。(5)尝试了从医院购买的处方漱口水,一口,大概是20ml,吹气,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标准。
交警部门提示,驾驶人千万不要食(服)食物或药物为借口逃避酒驾的处罚,驾驶人开车前最好少吃点类似食品。根据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即属于饮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人食(服)用含酒精成分的食物、饮料、药品的,如导致体内含有酒精的,同样会妨碍安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不管是食(服)用含酒精成分的食品、饮料或药品后驾车的,只要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值的,即构成饮酒或醉酒驾驶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以下食品和药品容易“被酒驾”:(1)食物类:豆腐乳、果啤(配料里有啤酒花)、醉蟹(螺、虾)、啤酒鸭、酒酿圆子、糟鸡(肉)等。中国菜的烹调习惯在很多菜的烹调过程中要加料酒,加得多的话也可能被测出酒驾。另外,含糖量高的苹果、香蕉、梨等,如储存不当,也会产生酒精。(2)药品类:藿香正气水等一些中成药的成分中含有酒精,易被测出“酒驾”。一些注射液也含有乙醇,比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尼莫地平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尼麦角林注射液、多西他赛等。食用口腔清新剂、漱口水漱口后易被测出“酒驾”,应用清水反复漱口,待酒精成分蒸发后方可驾车。
虽然对呼吸检测方式产生的结论大家有异议,建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血液检验的方法进行查证,最终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来认定违法行为,但还是小心为好,对上述食品和药品在需要驾驶期间,还是少服为好,毕竟安全是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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