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15日报道:本月4日,一个网名叫“我本善良”的小女孩在中山网贴出一则题为“一个12岁女孩的请愿—杨阿姨,恳请你放过我爸爸”的帖子,为自己涉嫌“强奸”被逮捕的父亲“喊冤请愿”,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羊城晚报记者多番调查发现,小女孩发帖喊“冤”原是私家侦探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目的竟是为了“捞出”父亲。
(1)仔细查看小姑娘的QQ空间,发现她2009年就回了湖北老家读书,从来就没有辍学,现在是初一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她也没有与其母亲失去联系,两人经常在QQ上聊天。
(2)大伯 和刘先生的身份竟然都是“私家侦探”。
(3)帖子不是小姑娘写,更不是她发的。
(4)小姑娘一直住在大伯家,从来没有在出租屋过夜,也从来没有买过盒饭吃。
(5)小姑娘大伯承认,自己和刘先生都是私家侦探,为“捞出”弟弟,他们设了一个局,把12岁的小姑娘当成“人肉”推到前台充当“苦主”,以博取网民同情,引起媒体关注,进而达到给杨某红施加压力、向警方翻供的目的。
这样的荒唐事情,不由得引起了网民的愤怒,他们竟然利用人们的善良达到其肮脏的目的。前天,我看到这个报道时,心生怜惜之情,为小姑娘的遭遇而动情,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以《“我本善良”的呐喊》为题的博文,为小姑娘鸣不平,呼吁社会的关注,呼吁法律的完善。事实让我惊呆,不仅仅是浪费了我的感情,而且简直是受到了一种侮辱。
当然,我们不能责怪小姑娘,她还是一个小孩,是受大人的摆布,仅仅是作为“人肉”推到前台充当的一个“苦主”。同样,她在这个骗局里是个双重受害者,既要承受父亲犯罪带给她的痛苦与心灵创伤,还被搅进了这个骗局事件,承受舆论的谴责。
可恶的是小姑娘的大伯与刘先生两个私家侦探,利用网民的动情心,导演了这场骗局。给社会带来了多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不仅要用道德谴责他们,还要让他们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这个事件提醒新闻媒体,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客观,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要慎之又慎。也提醒网民,醒眼看醉人,对网事要谨慎,莫让“网事”成“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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