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个17岁的少年应聘进入违法公司后,假冒各大报社记者,以在报纸上登文章做宣传需缴版面费或广告费为由,诈骗位于全国各地的13家企事业单位宣传费近10万元。少年高某、王某、姜某犯罪时都是17岁,均为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人。去年3月至6月期间,李仁杰(已判刑)以“北京中企展业市场调查中心”的名义,招聘高某、王某、姜某等人,并要求他们冒充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等报社人员,以在报纸上刊登宣传报道为名,骗取48家单位的宣传费用共36万余元。
近年来,一些假记者在各地诈骗钱财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严重破坏新闻记者队伍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还折射出媒体自身监管的缺位。这一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去年以来,通过媒体报道的“新闻敲诈”事件也有数十起。
假记者竟成职业。在山西省忻州已经逐渐成为城乡无业青年的一种“职业选择”。忻府区合索、曹张乡令狐庄和原平市神山村等地,都是当地有名的“记者村”。
另一个真记者也加入“骗”的行例。如有些记者站的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专门到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等找问题。发现问题后,他们不写批评报道,而是直接找相关单位要求“采访”和“审稿”。显然,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促成问题解决,而是把发现的问题当成出价筹码,张口动辄就是几万。或让有关单位出钱做广告,或干脆直接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有些地方和单位害怕媒体曝光,也愿意出钱将事情“平息”。
这些“假记者”的基本操作是,往往先摸底,路政、公安、环保、城建、交通、乡镇及违法煤矿,只要是有问题的地方,“假记者”便欣然前往。敲诈一般是进行调查后写出调查性文章,然后把要刊登的内容送到当事人手中,问怎么处理,然后要求订报、做广告或直接要钱。
造成被假记者屡屡所骗的原因只要有三方面。
一是监督者自身不过硬。新闻敲诈现象的产生,跟社会大环境有关。现在社会上的确有许多阴暗、腐败面,有关单位害怕这些问题曝光,愿意花钱买“平安”,因此给新闻敲诈制造了市场。揭露社会问题本身就是媒体的一个功能,而现在许多正常的揭露常常受到打压,造成不少记者不敢再写批评报道,反而沿着这条路走向另一个方向,产生了灰色新闻市场。
二是记者的“身份”特权影响之深。何谓记者?专门报道新闻事实与进行舆论监督的就该算是记者,但现在却把这些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给了一部分人,成为了这部分人的特权。有的记者自认为掌握着舆论监督大权,就颐指气使,威风十足,说话、做事,全然是一副官场作派。媒体和记者如果把“宣传”当作一项职能,自然就有了“宣传权”。记者有“两吃”,其中一吃就是企业政府部门的“宣传费”,做软文、拿红包这些已经是媒体行业人所皆知的事情。记者的另一吃是媒体舆论监督的“灭火费”。对社会行为,有的记者不是去揭露曝光,而是期望“黑吃黑”,以曝光要挟,趁机“敲”一把。因此,一些人就看好这个职业,真的做不了,索性以假骗真。
三是社会对媒体的过分依赖。现在,一些人碰到困难和问题不是找有关单位或部门解决问题,而是过分相信和依赖媒体曝光解决。现在各媒体上的“热线”、“帮忙”之类的节目,有时误导了民众,以为一切事情都可以通过记者来解决问题。当然,一些非常“弱智”者,不考量与查问这些所谓“记者”的真实性,就直接与其发生业务关系,以至上当受骗,悔之已晚。
我窃以为打击假记者,无论从法律还是实际把握上都较难操作,现在还是难以治本;加强管理、记者自律也是空话,很难落到实处;只有媒体竞争才是杜绝假记者的出路,只有你不做亏心事才能不怕鬼敲门,只有大家提高警惕才能防止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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