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价”考核干部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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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昨天在全国率先宣布,将房价收入比纳入新出台的领导干部考绩办法。能不能控制房价不合理上涨,成了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买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标。温州领导干部考绩新办法将它和固定资产投资率等一起并列为县(市、区)的重点工作,并详细规定,以各县(市、区)2010年末的房价收入比为基数进行考核。实际得分=〔该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率/排名第一的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率〕×5。在这个考绩新办法中,基本分还包括群众的满意分。
房价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包括温州在内的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均超过了国际公认的3到6倍的合理区间。在今年许多省市的“两会”及去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将房价收入比纳入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但是,此前各地都未出台实质性的措施。
温州是全国关注的高房价城市之一。去年,市委新的主要领导到任后,采取各种措施解决百姓住房等民生问题。市民周民恩说,将房价收入比跟干部的位子挂钩,把老百姓过得好不好与干部干得好不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块了,刷新了干部的政绩观。有关专家指出,这也表明了温州市委、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鲜明导向。温州市考绩办负责人表示,温州市委、市政府已下决心,连续两年考绩排名居后的领导将被调整。
温州人什么都领先一步,有做不完的生意,有出不完的新闻。如今,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又领先与其他省市。真让人刮目相看。
纵观这几年各地考核领导干部的核心内容都是经济指标的硬数字,很少有拿老百姓的具体问题作为考核内容的。房价是目前老百姓真正关心、也是真正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从这一点衡量,把“房价”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当前,我们政府要做什么,得问问老百姓,百姓需要什么,则做什么。所以,“考核”作为管理干部的“指挥棒”,百姓的利益在哪里,就得指向哪里。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房价”工作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好的,也不是说降就降的。要使“房价”趋向合理化,真正靠的是国家宏观调控,靠的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制约。因此,仅仅靠考核,未免有一些勉强,恐怕达不到预定的效果。况且,两年的周期似乎长了一些,到那时“黄花菜也凉了”。
同时,这个房价收入比的考核,具有两重性。除了要把房价降下来,重要的是要提高居民的收入,这也是个难题,如何提高?采取哪些措施?虽有硬性指标,但很难把握。
不管怎么说,温州对房价问题是有动向了,应该是个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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