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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申命记旷野恩典 |
分类: 查经分享-申命记 |
[本章金句]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约的话,好叫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申命记 29:9 )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申命记 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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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首先回顾了从出埃及开始、百姓所「亲眼看见的」(3节)的拯救历史(2-8节)。以色列人活在这么多的「大试验、神迹、大奇事」(3节)里,但这些神迹奇事却始终也「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4节)。人的天性都是悖逆的,若没有圣灵的光照,不管经历多少神迹奇事,也不能使人真正认识神、信靠神、顺服神。
旷野的环境非常恶劣,衣服、鞋子几年就会损坏,但百姓却「衣服没有破,鞋没有坏」(5节)。旷野中缺粮少水,但百姓却「没有吃饼,也没有喝清酒浓酒」(6节),而是吃神所供应的吗哪(出十六31)和水(出十七6)。在旷野的四十年中,百姓可能已经把这些当作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小事了,但摩西却提醒他们,这是神超自然的保守和供应。我们也常常把健康的身体、日用的饮食当作理所当然、习以为常,却不认识这是神的眷顾,以致经历了再多的恩典,也「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
神在摩押平原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时候,也把「寄居的」(11节)和「劈祡挑水的」(11节)外邦人包括了进去,因为「神是不偏待人」,「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十34-35)。「寄居的」可能是与以色列人一起出埃及的外邦人(出十二38),「劈柴挑水的」可能是以色列人的外邦奴仆(书九21)。这预表将来在「更美之约的中保」(来八6)主耶稣基督里,因信称义的「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西三11)。
「为要你顺从」原文是「为要你进入」。虽然神的「应许」(13节)是白白的恩典,但人若不肯「进入」神与人「所立的约」(12节),就没有条件承受这「应许」。
「苦菜」(18节)原文是「有毒的药草」,「茵陈」(18节)原文是「苦毒」,是一种有毒的苦果,比喻敬拜偶像的结果是自招苦毒。
「听见这咒诅的话」(19节)仍不肯悔改的百姓,在报应来到之前,自以为「平安」(19节),但「耶和华必不饶恕他;耶和华的怒气与愤恨要向他发作」(20节)。今天有些「心里顽梗」(19节)的信徒,也同样「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罗二4),不肯在神的光照下悔改,结果也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二5)。
今天,神已经通过圣经给了我们足够的启示,作为我们行事为人的依据,神要求我们所做的,是「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三16)。而那些「隐祕的事」,比如难解的经文、末日的时间、个人的前途等等,我们应当谦卑承认自己的有限,凭着信心确信这些都掌握在慈爱的天父手中。神没有让我们明白的「隐祕的事」,我们不需要知道,因为在神的眼里,切实遵行「明显的事」,比搞清楚那些「隐祕的事」更有属天的价值。
——摘自《圣经综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