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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延长确保公平、杂谈 |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目前,全国妇联、人社部等部门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弹性退休制,是让男女在退休年龄上有选择权。“比如男女有个共同退休年龄的下限,50岁或55岁,到这个年龄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男女都是60岁,让男女都有机会在上下限之间有选择的权利。”
目前我国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务院1978年的“暂行规定”确定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可是近年来要求延长退休年龄的动议经常出现在报端,讨论了多年也争议了多年,一直没有最后的结果。每次“延长退休年龄”的话题一出,都会引起一番争议,这次也不例外。
国家方面。动议延长退休年龄,能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缩小“收支倒挂”压力。可企业真有这种需要吗?除开企业改制大批国企工人下岗不去说,二000年以后,国家不再要求工人下岗了,很多国有企业还是继续这么去做,强制职工提前十年退休只是变相叫做“内退。”原国家劳动部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现这种违规的做法不妥,先后发文要求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并要求及时纠正。但有几个企业会遵从?由于内退职工生活费很低,且又完全违反了国家政策,许多内退职工走上了维权之路。但此路漫漫难有正果。所以由此可见除了极少数关键岗位,企业根本没有延长职工退休年龄的需要。从实际上看,希望和支持延长退休年龄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效益好收入高的企业管理人员,晚退休几年,就能多增加几年收入。惧怕和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是效益欠佳,薪酬水平较低的企业职工,他们渴望尽早退休,进入社保统筹,享受政府统一并“兜底”的养老保障待遇。
有网民认为,真正早退休并不现实。一方面,即使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政策也会为退休年龄设定下限,不可能很早退休;另一方面,因为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缴纳的资金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所以在真正做选择时,很多人并不会早退休。我个人以为为了避免只有少数人获益、多数人受损的局面,希望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利益。因此,推行“弹性退休制”的前提,就是要确保公平优先,实现政策普惠的局面。网上有文章指出,目前相关退休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阶层、地区均不统一,差异化过大,呈现碎片化状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不同群体,其本身工资福利待遇就不同,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享受利益也不尽相同。如果让劳动者自主选择退休年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的职员就会因利益而要求延迟退休。因此,应先统一养老保障制度,让劳动者平等缴费,平等享受退休保障,不因阶层不同而区别太大。更不能成了有实权,有高薪,享有公车,工作又较一线工人轻松很多的一族延长退休年龄,延长权力,延长高薪的新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