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热心网友提供有效“报料”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2010-12-04 17:00:50)
标签:

网友

报料

天宁警方

淘凶

告捷

杂谈

分类: 第一现场

        

 

================================================================

 

热心网友提供有效“报料”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http://s2/middle/6b917aaah9691f498e491&690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TITLE="热心网友提供有效“报料”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

http://s1/middle/6b917aaah7574ff9ecff0&690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TITLE="热心网友提供有效“报料”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

http://s7/middle/6b917aaah7574ffb0db66&690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TITLE="热心网友提供有效“报料”  天宁警方新浪“淘凶”首战告捷" />

1126,常州天宁警方尝试“网络淘凶”,在警方博客和微博里发布悬赏信息,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线索的,最高可奖励1万人民币或Q币。连日来,热心“脖友”纷纷“报料”。

 

123上午,天宁公安分局接到网民陈某电话。陈某告诉警方,他是常学军的老乡兼网友,他在媒体上看到“悬赏淘凶”的消息后,已与常学军取得了联系,并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常也愿意向警方投案。

陈某说,122日,他在媒体上正好看到这条“淘凶”消息,就试着打了常学军的电话与他联系。陈某对常学军说了网上的信息:“现在网上到处都是你的淘凶信息,你还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学军有点顾虑,陈某经反复劝说,常学军方才考虑投案。

123月晚上11点多,常学军向天宁分局投案。至此天宁警方网络“淘凶”首战告捷。

经审查,常学军初步交待了作案经过。1112日凌晨,他因与老乡孙某发生纠纷,用刀将孙某剌伤,导致孙某死亡。案发后,他随即逃离现场。

相关进展将于本博客后续发布,敬请关注。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2010年12月4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