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行为遗传的讨论
程焉平
摘要:本文介绍了人类行为(behavior)遗传的主要观点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核心问题是人类行为的“先天”遗传与“后天”影响及两者间相互关系。
关键词:行为遗传
生物进化
文化进化
人类对生物遗传现的研究已有百年历史,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关于人类行为性状遗传的研究成果却很少。人类时刻都在实施各种各样的行为,这些行为体现了人们之间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因此,人类行为遗传的研究至关重要。
1人类行为遗传的研究现状
关于人类行为的遗传研究,代表性的观点有三:遗传决定论,坏境决定论;遗传与环境共同决定论。
1.1遗传决定论
这一理论认为,人的行为主要是由遗传决定的。1883年,英国学者F. Galton提出:人的体质、相貌、气质以及智能的高低都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随着现代遗传学的发展,有人在犯罪行为、利已或利他行为与染色体变异之间也建立起某种联系。更有甚者,英国行为生态学家R. Dawkins把对人类行为的研究深入到分子水平,他认为人的自私行为来自基因的“自私”性。总之,遗传决定论者把人类的行为差异如智力、犯罪行为、攻击行为、自私行为以及由精神病导致的异常行为等都归之为遗传差异,即人的本性与生俱来,固定不变。
1.2环境决定论
环境决定论者把环境条件看成决定人类行为的主要因素。环境的不同决定了人类的行为差异。行为主义者J. B. Watson是这一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他认为人的智力、才能、气质、性格等是不遗传的。这些东西同本能一样,是后天学习得来的对于人类的行为,环境的作用是无所不能的。
1.3
遗传与环境共同决定论
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所以,近年来许多研究者采取了折中的立场。1956年Hirsch和Tryoh创立了行为遗传学,把行为形成时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反应规范等综合起来考虑,从而为行为科学的研究开辟了新境。另外,美国的E. O. Wilson研究指出:人类行为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即遗传与环境(后者主要是指文化),从而使人们在认识人类行为的过程中,将其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融为一体。
不难看出,人们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人类行为究竟是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习得,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2关于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可比性
人类还是不是动物,或者说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在研究人类行为遗传时,能否借鉴动物行为遗传的研究成果。此类问题一直是社会学家与生物学家长期争论的焦点。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人类已经完全脱离了动物,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其社会属性,而许多生物学家认为人类与动物之间仍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也许是社会学家与生物学家之间很少相互勾通的缘故,他们很难达成一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人们在研究人类的行为时,总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相应的动物行为,这是因为人类起源于动物,不论其进化到何等高级阶段,仍不能完全摆脱其固有的自然属性。如否认这一点,就等于否认了人类的起源。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似乎更在于前者的“文化”属性,因为只有“文化”才是人类真正独有的。
当然,也不能将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只做简单的比较,更不能混淆两者的区别。
3人类行为的概念及其划分
“行为”一词具有十分广泛的涵义。广义地讲,它包括一切物体的变化。如将这一概念
用于人类活动时,它应指人的动作方式、发声、身体姿态、感情、思维以及信息交流等一切
可以识别的外部表现。行为的表现不一定都是运动的,如某人站在剧场售票口前等候,这是他向人们表示其享有第一个买到入场券的权力,这是一种临时性领域行为。
人类行为的表现非常复杂,为了便于研究,可根据其特点将行为划分为若干类别。如根据行为构成的复杂程度可将其划分为复杂行为(如思维、语言等)和简单行为(如衣、食、住、行等);据其进化程度可划分为高级行为(如智能等)和初级行为(如哭、喊等);据其是否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可划分正常行为(如求偶等)和异常行为(如强奸、自杀等)。
上述行为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且,从不同角度出发,仍可划分出许多不同类别。
从广义上讲,人的行为性状和生物的其他性状一样,同属表型范畴,因此,它也具有遗传多样性的特点。同时,人类行为又受“文化”因素的强烈影响.所以,其复杂性又大于其他生物。
4人类行为的构成
虽然,关于人类行为的遗传有许多不同看法。但是,人类行为具有遗传性这一事实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现在人们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人类行为的遗传程度上。
4.1人类行为的遗传性
不论是通过对动物行为或是对人类自身行为的研究,都证明了人类行为是有遗传性的。例如,通过对长臂猿与合趾猿杂交后代的分析,证明了杂种后代的许多行为都介于两亲之间(Wolkin 1977)。在人类中,子女的言谈举止即象父亲也象母亲。例如,盲童的一些行为(如微笑)与其父母极为相似,但他们却看不到双亲的行为,故不会是后天习得的。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其行为的相近程度就越大,这种现象在儿童时期表现的尤为明显,这一点在“双生儿”比较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据有关资料表明,晕车晕船、便秘、梦游、吮指、咬指甲、液尿和睡觉咬牙等行为在一卵双生儿中有很高的一致性。关于智力的遗传方面,一卵双生儿研究、智商测定和系谱调查结果也都说明了遗传因素的重要性。在1983年召开的伦敦第四次国际双生儿学会议上,丹麦学者Bateson指出:一卵双生儿患躁郁症的同病一致率为62%,而二卵双生则仅为18%,其遗传倾向非常明显。在行为的相近程度上,“同卵双生”要比“异卵双生”表现得更强一些。更为直接的证据是人们已经弄清了许多和染色体异常有关或与某些基因缺陷有关的行为异常疾病的机理。如Down氏综合症(21三体,智力迟钝)和Huntington氏舞蹈病(单基因显性遗传病,表现为晚发性痴愚)。
4.2人类行为的“后天”性
不论从哲学还是从生物学的观点出发,生物性状的形成与表达除了受遗传基础制约外,还要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人类的行为性状当然也不会例外。即使是动物,如不通过一定的后天“学习”,也会发生行为上的异常。例如,Harlow等通过试验证明,如将雌恒河猴出生后就与其母亲及其他猴子隔离,长大后它会在母性、猴群游戏和性活动等方面出现基本行为上的缺陷。环境因素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更明显,一个正常发育的婴儿如得不到正常的环境影响,长大后其智能则不会达到正常人的水平。绝大多数人都具备正常的语言能力,但要成为演说家,就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与训练。尤其在人类所特有的文化社会中,人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必须在一定的文化影响下才会符合其所处社会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环境是人类行为形成与表达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4.3人类行为的“先天”决定与“后天习得
既然人的行为也属于生物的性状表现,那么当然有其遗传上的物质基础。众所周知,人体的各种行动要服从大脑的指令,而大脑的机能主要取决于胚胎发育过程中在基因控制下形成的神精原的回路网。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行为具有其“先天”定的成分是理所当然的。另一方面,行为的表达过程同其他生物性状一样也必然受遗传基础与环境条件的双重作用。人类的许多行为必须经过“后天”学习才能形成。但是,人类的行为性状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它既不象一般质量性状那样容易识别,也不同于许多数量性状那样可以测量。即使是已确定的某些单基因决定的异常行为,其遗传方式也不能直接套用遗传学的一般原理。这是由于人类行为的表达受到“文化”因素的强烈影响,而“文化”的影响是很难定量研究的。
目前,关于人类行为的遗传程度深受许多学者关注。即哪些行为主要是由先天遗传决定的;哪些行为更容易后天习得。根据长期的观察研究和大量的资料分析,人类的行为从基本上由先天遗传决定到主要靠后天习得呈连续性分布。这是因为人类行为的形成与发展是在长期的、连续的“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过程中进行的。一般来说,那些较简单的、低级的行为由遗传决定的程度大一些,而那些复杂的高级的行为必须要经过一定方式的后天学习才能形成。例如,哭、笑、喊及爬、吃东西等这些要儿出生后来不及“学习就能做出的简单行为可以说是与生具来的;而思维、语言、书写等复杂行为则必须要经过后天学习、训练才能具备。总之,人类行为的形成及其在世代间的“传递”,先天遗传与后天习得都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两者对于行为的形成也不是简单的“加性”作用,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动态关系。关于狼孩的研究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狼孩”具有人类的全部遗传潜能,在其身陷狼窝十几年后,经几年的专门训练后,仍可达到3-4岁孩子的智力水平。但是,如果对不具备人类遗传潜能的动物,不论你如何训练,它们也达不到上述智力水平。这说明遗传潜能是行为形成的基本条件。但是,行为的后天学习也是有条件的。仍以狼孩为例,由于其出生后几个月就失去了早期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因而,尽管经过专门培训,但却不能形成相应年龄段的正常行为。显然,一般地把人类行为的形成与发展归之为先天遗传或后天习得或两者的简单相加都是不客观的。以目前的研究水平对人类行为的遗传给“定量”的说明为时尚早。现在只能从“定性”的角度给予“程度”上的判定。
5人类行为遗传研究展望
人类行为是“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的双重产物。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双重性”,使其研究始终存在着多方面的阻碍。而且,“生物进化”是缓慢的,“文化进化”是迅速的,两者在人类行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相互不适应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人类行为的研究中来自“文化”方面的阻力也许还会更多,(主要是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方面)。但是,随着文化的进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分子生物学的飞速发展,在人类行为研究中所遇到的困难一定会得到合理的解决。更重要的是,人类必须要了解和认识自身的行为。这对于人类正确地看待自己在自然界所处的地位,对于人类在生理与心理上的健康发展,对于每个人正确地实施自己的行为,对于每个人乃至整个对其他人或其他民族的行为做出“适当”的理解。总之,对于有人参与活动的所有领域都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人们一定会对人类的行为及其遗传做出更深入、更细致的研究,并对其做出合理的解释,使人类在其各项活动中不断地缩小“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之间的差距,使人类的行为逐渐地适应文化的发展,从而使人类真正成为“自然”与“社会”的主人。(1992年第3期
松辽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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