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法律及公司事务部法律总顾问兼常务副总裁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
今年最引人注目的政策议题之一就是欧美隐私法的修订。这是一个好消息,大西洋两边国家的关键隐私和安全法已二三十年未进行大的修订,而技术和社会已发生巨变。最近,我在国际隐私权专家协会主办的全球隐私权峰会上谈过这些发展和努力。微软支持美欧隐私法修订工作,隐私法修订有助于反映技术变化,以及个人和组织获取并使用信息的许多不同新方式。
http://s7/middle/6b898822gbbcba5056ef6&690
(图:3 月 8
日,微软法律及公司事务部法律总顾问兼常务副总裁布拉德•史密斯
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市国际隐私权专家协会主办的全球隐私权峰会上讲话)
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需要持续发展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使人们能掌握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
使机构用户能够保护其数据隐私权和安全性。
欧洲人和美国人的隐私权观点不同,导致欧美监管方式各异,相关论述颇多。尽管语言、文化和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但显而易见的是,在尊重人类核心价值隐私权和个人数据控制权方面,全世界公民的看法是一致的。
和大家一样,我十分在意从我这里收集什么信息及这些信息会被如何使用。人们希望其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希望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时考虑到尊重隐私权。
鉴于这些考虑,有关如何保护隐私权的讨论需要实时进行并要与时俱进。我们必须尽力搭建美欧监管制度沟通的桥梁,并建立目前和未来都可行的、具有全球共性的、足够灵活的框架。只有这样,无论数据流动到哪里,人们都会受到保护。
幸运的是,许多最近提出的关于隐私保护框架的提案在对未来数十年隐私意义的理解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我们注意到,在保护隐私权和促进信息创新使用上,两个大陆都采取了重要的举措,以在两者之间找到更佳的平衡。
例如,目前数据保护制度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数据全球流动的同时,隐私保护通常止步于国境。欧洲委员会最近提议的新规定将促进全欧盟隐私法的统一,并向欧洲公民和服务这些公民的跨国组织提供更大清晰度和确定性。
欧洲委员会提议的规定还建议欧盟之外的数据传输引入高效新机制,这在全球信息爆炸的时代非常重要。
在美国,奥巴马政府已经认识到隐私保护实施环境透明度和敏感性的重要,并提议实施消费者隐私法。当然,在我们决定长期有效且可行的方式之前,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充实欧洲和美国的提案。
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法律不能面面俱到。技术行业领袖必须继续思考,当设计和部署技术时如何做到以人为本。我们必须在技术开发初期就纳入隐私保护,我们必须提高透明度,确保个人充分了解并明智选择数据使用方式。
最后,计算必须保持个性化,我们希望继续参与欧洲、美国和全球利益相关方有关隐私保护的交流和讨论中。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