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评比启动和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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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人生教育 |
分类: 求是强鹰 |
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集多元产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金昌集团成功不忘回报,感恩时代,奉献社会。1997年来,企业用于教育资助,环保捐助,救灾、医疗、慈善救助,文化、体育捐赠累计逾亿元。
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支持浙江大学培养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广博知识、健全人格、康健体魄和具有较强志愿奉献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未来领导者,2013年10月,求是强鹰俱乐部、金昌集团和浙江省绍兴慈善总会联合发起,设立了“浙江大学金昌求是强鹰发展基金”,通过支持求是强鹰俱乐部的发展,重点支持浙江大学贫困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素质的培养。
一、“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评比时间
“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评比活动于5月20日前接受预报名申请,不参加申请即视为放弃参评。经由“浙江大学金昌求是强鹰发展基金管委会”进行公开选拔,确定候选者名单、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0-11月举行隆重颁奖仪式。
二、“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富有社会责任,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3)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且没有其他资助来源,为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课余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及公益活动。
获得“自立自强之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立自强,奋发进取,能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事迹明显。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及求是强鹰俱乐部秘书处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评选对象:
(1)求是强鹰学员中在校经济困难生,以及获得“强鹰金昌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基金”或“金昌强鹰创业孵化基金”支持的团队或项目中的经济困难生的项目成员,共10人/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2)申请者需要首先进行预报名,关注与推广“彩虹人生”和求是强鹰俱乐部的各项活动,经“浙江大学金昌求是强鹰发展基金管委会”最终考核后,授予“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称号。
三、相关事宜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定期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助学基金申请表》,并提供由学院(系)/ 学园相关证明材料;
2、预报名阶段:2014年5月20日前,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juqsec@gmail.com,邮件名:【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申请人XXX。
联系人:王承超13867142360。
3、附件:《浙江大学金昌强鹰自立自强之星助学基金申请表》(详见求是强鹰俱乐部官方网站)
浙江大学金昌求是强鹰发展基金管委会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