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浙江大学2013年“浙江大学伟基学生成长发展基金”签约仪式暨伟基卓越班级之星颁奖典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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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人生教育 |
分类: 黄土地计划、伟基之星 |
在这青春似火的五月里,我们将隆重举行浙江大学2013年“浙江大学伟基学生成长发展基金”签约仪式暨伟基卓越班级之星颁奖典礼。
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支持浙江大学培养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广博知识、健全人格、康健体魄和具有较强志愿奉献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未来领导者,在2011年捐赠50万、2012年捐赠60万在全国高校首推志愿者奖励基金的基础上,伟基建设集团再次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捐资人民币陆拾万元,设立2013年第三届“浙江大学伟基学生成长发展基金”。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国会223室
主办: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协办:
求是强鹰俱乐部
欢迎其他师生参加!
附:伟基学生成长发展基金奖励名额与标准
1、“益暖伟基”社会公益大赛
活动基金将支持在浙江大学全校范围内当年度评选出5个彩虹人生优秀社会公益项目,每个项目可获3万元资金支持。在项目立项、中期汇报与最终汇报评选阶段,分阶段审核各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果,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入选社会公益项目的基本要求:
(1)公益性:所有参赛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公益目标,脱离其他功利得失;
(2)创新性:这里的创新性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一些以前没有得到足够关注的公益方向,二是用以前没有被实践过的方式来进行的公益行为,包括对现有公益行为的扩展、演变和革新;
(3)可行性:项目执行计划需要考虑到在预定的时间(如暑假)、人力(学生个人或团队)、资金的范围内,综合当地实际情况,罗列具体的实施方案,设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目标。鼓励各参赛团队在可能的情况下,邀请1名指导教师或顾问,由专职教师或注册公益机构代表担任 (如跨院校的学生团队,由任何一名学生就读院校所在地的高校专职教师或注册公益机构代表担任),来指导项目计划的编写以及实施;
(4)社会效益:对于每个参赛项目,大赛会考虑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与其产生的可预见的社会价值之间的比例,这个比例越高,说明它的效益越好。每个项目产生的社会价值,包括了它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也就是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和同时起到的宣传、带动作用。
(5)可推广性:对于效果好的参赛项目,大赛会希望能够顺利地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
2、“伟基之星”系列评比
每年度评选“伟基自立自强之星”、“伟基社会责任之星”、“伟基志愿服务之星”、 “伟基学生工作之星”和“伟基卓越班级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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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努力成为一名志愿者,富有社会责任,集体荣誉感强,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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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自立自强之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立自强,奋发进取,能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事迹明显;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3)评选对象:参与“益暖伟基”社会公益大赛的本科生、研究生,求是强鹰俱乐部、紫领俱乐部成员,共3人/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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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志愿服务之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或参与志愿者活动,事迹明显。如大型赛事、晚会庆典、论坛讲座组织和服务中表现优秀;
(2)有较好的志愿奉献服务精神,在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力或号召力,获得师生好评;
(3)评选对象:参与“益暖伟基”社会公益大赛的本科生、研究生,求是强鹰俱乐部、紫领俱乐部成员,共3人/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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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社会责任之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关注社会问题,积极从事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2)视角独特,在实践过程中,展现了个人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活动能力,彰显了较大的社会价值;
(3)评选对象:参与“益暖伟基”社会公益大赛的本科生、研究生,求是强鹰俱乐部、紫领俱乐部成员,共3人/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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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学生工作之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承担各种党团学组织的学生干部1年以上;
(3)工作积极热情,有奉献精神,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4)评选对象:参与“益暖伟基”社会公益大赛的本科生、研究生,求是强鹰俱乐部、紫领俱乐部成员,共6人/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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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在班团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团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优良的班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4)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论坛讲座、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文明建设和学院相关会议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
(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7)评选对象:管理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班级共9个/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