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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情感杂谈 |
分类: 情感杂音 |
原创/零维度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因不想涉及到主人真名,此文仅用匪名来替代。
>>>强口述:
告诉你一个我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花死了,现还放在殡仪馆。
我与她分手已有半年多,这期间她曾电话找过我N次,但我都没与她再有身体上亲密暖昧了。后天是我与仪结婚摆酒的日子,做为朋友身份昨晚答应婚前最后一次见她,当告诉她我要结婚的消息,没料到她竟然当场跳江自杀,我发誓,这是我万万没有没想到的结局。现花的家人要告我,说是我直接的害死了花,至少要赔十几万元人命钱,否则后天我的婚礼上要来大帮人闹事。
零维度,我现该怎办呀?仪刚怀孕不到三个月,这事千万不能让她知道,我也害怕让所有亲朋好友知道这事。
>>>零维度回复:
首先我必须要骂你‘活该’。
很早就警告过你,不要抱着与女孩子玩玩、或体验什么同居却并非想结婚的心态,这种情感的债是最负欠不起的。更别想有侥幸哄骗、去沾惹那些纯情无辜的女孩,别忘了“色”字头上一把刀,别想像并自以为自己有多精明,这最后的下场只有一个,那肯定是害人累已。
既然悲剧已发生,你现必须要放低姿态,在死者的家人面前博取同情,虽然在法律上你们没有婚姻,或直接的约束或负担,但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才20出头花季般少女,的确是因你情感处理不当而引起的死亡,这已间接让你成了无形的杀人犯。再者,在私人情感与道德上也应尽量满足她家人的条件,这也算是对自己良心的一种谴责,毕竟那个曾与你同床共枕过的女人现在命都丢了。
我个人认为,暂还是尽量不要让仪知道这事,你们婚期日在即,如果让你准老婆知道,这突然其来的悲剧肯定会对她造成情绪影响,到时她肚子里孩子怎办?再说,这喜事加丧事,似乎真不太吉利。
对于死者理应尊重,在这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这种爱的代价太过于沉重,这种以死奉献的做法真的很不恭维。说真的很替花不值,世界上的好男人大把,为何只因一棵小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如此轻生自己的生命,怎么对起自己的父母?这种惩罚代价太大,活活的花季妙龄不应就此凋谢。
所有的事事非非,此刻用言语都显的无力。
做为朋友身份,我们只能祝愿死者安息,而活的人,这种用有生命代价换来结合,也希望仪与强能幸福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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