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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Beyondson”想对三子说的话》
文/无风即风
首先,让我解释下“Beyondson”是什么意思,一个音乐前辈很多年前对我说过:“每一首作品就是音乐人的孩子”,而我一直认为黄家驹与Beyond是我们所有因你们而拿起乐器走上摇滚之路的音乐人的“孩子”,——寓意着“孕育”,以此区别Beyond与其他音乐人不同的伟大之处,故这是我的自称与自我理解,请不认同者勿喷。
这篇文章有两个中心点,一是从约莫7、8年前就想说的话;二是因为家强近日在个人微博上发表的《真相》带给我的感受,说实话,看了真的很不是滋味。
先说第一点。
从大环境说起吧,由于个人工作阅历原因,在2006年后就开始频道接触香港人,那时我就已经察觉到香港已经开始“愚昧”——这是相对于内地来说的,具体的原因不便一再举例,有兴趣的请翻阅愚的拙作《香港,你不想看见那只“大猩猩”》(在我的微博搜索任意关键字即可)。
大概说来就是香港因发展速度被内地迎头赶上后,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香港人接触内地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本地港媒、Facebook等西方信息源)导致香港人对内地的最近十年存在相当大的误区,甚至有些地方简直就是无知,若认为笔者此说属于过份,那请在香港街头随便问一个人,他们是否认为内地的所有媒体、传媒、教育甚至一切一切都是洗脑?
我敢跟任何人打赌,假如以随机采访100个港人为单位,得出笔者答案的绝对是多数。
好了,废话少说,一言以蔽之,就是香港人长期对内地的认识处于空白或停滞期,而导致他们与我们普遍存在沟通不畅与目光短浅的一面。
【这种情况同样折射在Beyond身上】——我说的是三子时期,即“后家驹时代”(仍然需要在家驹的光环下生存)。
【为什么三子从未动过心来内地发展?】
若说家驹时代,内地尚在“开荒期”我完全可以理解,但到了三子时期,特别是2000后,内地的流行音乐早就已蓬勃发展了,作为大中华地区最具人气的殿堂级乐队、最富人文主义赞颂与认同、横跨所有年龄、阶级的Beyond乐队为何从未有过要共同来内地发展的迹象??
你们会想去台湾、去东南亚,怎么就没有想过来内地?
难道你们一直认为内地人听不懂你们的音乐?
我不想挑拨是非,但是,我清楚记得在2003年的广州《Beyond超越Beyond》现场里,三子中有人说过一句说话:【我们当广州是第二个家,所以“回家”了,大家不要给我客气(大意)】。
结合当时稍早时候在北京的同系列演唱会不难发现,三子在北京显然有点“应付式”,例如,歌曲一定要唱国语,有些广受好评的歌广州有,北京没。
诚然,基于语言亲切度这样的因素,对广州特别用心我可以理解,当时那句话可能也是随性而起,但是我觉得反映了三子的潜意识——反映出了三人走不出粤语(我是指市场,不是语言)音乐圈的局限,但是……你们当年去去台湾却愿意全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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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讲讲我的个人经历感受,在我认识的无数内地Beyondfans里面,我从来都没见过喜欢你们的国语歌曲多于粤语的乐迷,若是受语言限制那么你们当年家驹在世时就根本不可能红到内地。
其二,三子的作品水平很高,从家驹离世后的第一张《二楼后座》到象征解散的《不见不散》都有很多很好很好、完全不逊于家驹的好作品,可是每次看你们三人开Show演唱的大部分还是家驹时期的作品,不管是在香港还是内地,这在我这个音乐人的看来,非常非常地可惜——我没发现,内地的乐迷(后家驹时代的)只喜欢家驹的歌而不喜欢你们的。
香港,是一座百分百的商业城市、娱乐城市,那里的年轻人受潮流左右与影响,比内地更甚,大量的商业制造与包装将原创音乐、尤其是摇滚乐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挤压得简直无法形容,你们可知道?虽然内地主流音乐界同样不接受摇滚乐,但在“地下”却是完全另一番景象?
在以Beyond为原型的TVB另类电视剧《天与地》里就已经承认,内地的摇滚氛围、水平都不逊于香港,而且可能更彻底、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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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或者你们当年还能唱能跳时来内地发展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机会,可能今天就不是这种进退维谷的境况了,让你们“独立”于家驹之外,我相信,一直胸怀天下、豁达大度的家驹,他在那边肯定乐意见到。
这个话听起来好像十分“大逆不道”似的,因为往哪里发展是你们团队的事,我们没有权利去替你们作决定或选择,但是我只想以一个Fans的心态对三位说:“你们可知道?我们一直希望你们能继续高歌,继续自由自我”?
【内地的Beyondfans们也是你们的Sons,不仅仅只有香港台湾】,内地的市场也更大,你们若能“驾临”说不定还可以给内地摇滚带来第二个春天。
而如今,你们已廉颇老矣,不能饭也,分开发展也只是披着家驹的光环来内地赚点外快,Paul在《我是歌手》中的表现令人惊艳,不失为一个“投名状”(内地的流行音乐已全面赶上香港是不争的事实,只是碍于唱片工业的崩溃与娱乐平民化的原因,已无法重现80~90年代香港乐坛的那种狂热盛况)但很奇怪的是转身又回了香港发展,为何就不愿意“眷顾”一下内地?
最后,简单说说关于家强的《真相》的事,我始终认为,这是私事,确实有一些影响太坏的事不能不由当事人出面澄清,但我个人认为最终还是要以“私了”的方式结束为好,特别是你们三人,至于陈健添的言论的事,若有必要,法律手段是应该的,特别是“五十年使用权”的事,分什么你我他?那是你们四人时代的共同血汗结晶!!
作为一名忠实的Beyondfans(不管是家驹或后家驹时代),我很渴望再看到你们齐聚一堂,再度愤怒地高歌,但是岁月不饶人,我觉得已不太可能,即使重组。
故,旧梦已然破灭,但……
我能看到你们都过得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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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永远敬重的英雄们《祝敏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