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幼儿的告状行为
(2011-08-25 1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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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产生告状行为的原因
幼儿告状的简析
幼儿的告状在一日活动中很常见,那么幼儿告状有哪些类型?他们的具体表现有哪些?产生这种告状现象的原因是什么?结合资料与实际的下园观察,总结出以下几点:
1、求赏型告状
案例:,如“老师,某某不好好坐着”“某某又说话了”幼儿想通过告状来表现自己“我坐的很好,我没有说话”希望得到老师的注意,能够给予自己肯定与表扬。
简析:即追求自我表现,想从成年人那里得到肯定的评价,这是幼儿比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幼儿对自我评价能力还很差,但对老师的评价非常重视,产生这种告状多半是在幼儿园中没有得到关注,所以特别希望从老师那里得到一些肯定的评价,通常为了满足表现欲望不分场合。
2、辩解性告状
案例:如“幼儿甲每次玩玩具时,总是为抢东西而打架,一次;玩积木,她面前已经有许多积木了,却把别人的积木抢过来占为己有,当那个孩子哭着向他要时,他一拳把人打倒在地,看见老师来走过来,他却告状说‘她抢我积木’。这是怕老师责怪自己而进行辩解的告状。
简析:想逃避责任,免受批评和惩罚。多数幼儿会以自我为中心,做错事情又害怕老师的责怪。
3、检举性告状
案例:如“某某有在打人了”“某某玩好玩具没有收拾”“老师,有小朋友把卫生间的门堵上了”。
简析:即检举他人,幼儿告状就是想通过老师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理,并希望老师对他的是非判断做出表扬和肯定,这种心理而告状的幼儿在幼儿园中非常常见。幼儿年龄小,此时对事物的认识、判断能力较低,所以想通过老师来解决一些他们认为不对的事情。
4、维护规则类告状
案例:如:“某某把脚放在桌子上了”“某某去拿玩具玩了”“老师某某插队”等等,以通过老师来制止同伴的不良行为。
简析:维护规则类告状是幼儿发生频率最高的告状行为,即当幼儿发现某个同伴的做法不符和老师提出的要求规范或自己认同的价值规范发生改变时,告状行为也就随之产生。幼儿认为老师制定的规则是每位小朋友都应该遵守的,孩子只要发现某个同伴的做法不符合老师提出的要求,马上就会大呼小叫,他们甚至眼睛都来不及看一下老师就开始告状了。
5、同情心驱使幼儿告状
案例:,如:“幼儿甲看见好伙伴被人欺负,马上向老师告状”“某某乱拿别人的玩具”等。
简析:看到幼儿受到别人欺负时,他会以仗义的身份向老师告状,幼儿懂的一些初步的道德观念,知道良好行为和不良好行为的区别,在一般能分清行为的是非、好坏。但他们仍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对老师仍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现象表明,当幼儿遇到欺负人的不良现象时,会产生同情心和正义感,并向老师报告。
6、帮助类告状
案例:如“老师,某某吃我的饼干”“某某抢我的轮胎”“老师,某某抢我图书”若老师出面解决,幼儿会高高兴兴继续玩,说明他是出于请求帮助类告状。
简析:即幼儿被别人欺负后,想寻求大人的保护,幼儿在家都是宝,倍受父母长辈的疼爱,当他们离开父母来到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接触最多的成人,另外,幼儿心理调节能力较差,每当受到他人的伤害时,极力想寻求保护,得到老师的安慰和同情。
二、教师如何正确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
如何正确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呢?
1、要重视幼儿的告状行为,对幼儿的告状持欢迎态度
2、认真倾听幼儿的告状,要了解原因“对症下药”
(1)、检举类告状的幼儿,他们以揭发检举他人的方式显示自己的优秀,其目的就是为了讨好老师,表现自己,教师遇到这种情况,不宜鼓励,更不能当着“告状”幼儿的面批评另一个幼儿,可以这样对告状的孩子说:“你知道他打人不对,这很好,那你看有什么办法帮助他呢?”
(3)、为自己辩解的告状,这时老师要分清责任,该惩罚的绝不姑息,同时要让本以为告了别人的状自己就没事的孩子认识到: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
(4)、保护弱者类告状行为,这是幼儿道德意识发展的表现,教师应视之为一种可喜的想象,并应及时的加以肯定、鼓励,然后应认真予以引导,与孩子共商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3、培养幼儿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告状行为
4、通过同伴间的交往,培养幼儿的分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