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分手或是離婚的名義來改變對方,是無效的。
(2010-09-02 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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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态调整方向文章 |
通常會用這樣方式的人,都是無法把感情經營好,最後的招數而已。遇到問題,是要解決問題,不是用分開來解決問題,根本是一種本末倒置的想法。
為何不要你這樣做,因為這樣的結果根本不是你要的,你根本不想分手,也不想離婚,那為何你要用這種方式?意義在哪?根本毫無意義。還有五點理由:
一、比較沒有智慧的想法。
二、對方只是更難過。
三、分手了怎麼看的到改變。
四、你只是在欺騙自己。
五、你根本不想分手。
舉個例子好了,如果你的老公很愛賭博,不想照顧這個家庭和小孩,結果你用離婚來逼他,希望他改變,因為你沒有招數了,所以你要用離婚分手來威脅他。
如果對方答應跟你離婚,這是你要的結果嗎?離婚了,他依然喜歡賭博,還不是一樣。如果離婚離不成,你們雙方都痛苦,他依然愛賭,所以有差嗎?
所以你用這樣的方式,等於讓事情雪上加霜,你只是在自討苦吃而已。這樣傻的方法,千萬不要用,除非你已經認為,你這輩子不再需要感情,你已經看開這人世間了,但你是嗎?
要怎麼改變他賭博,這才是你要思考的,這樣感情才會長久。如果分手離婚了,下一個對象,還是一樣有缺點呢?那你不就要再分手離婚一次?這樣你永遠只是在浪費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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