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巡视与学科抽测工作实施方案
(2017-06-20 07: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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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教育科研 |
潘集区16-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巡视与学科抽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学质量,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本次教学质量抽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本次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的巡视与抽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教学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研室丁守忠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排教学质量检测巡视与抽测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学期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全区教学质量抽测工作。
二、抽测学科与时间
巡视和抽测单位为全区中学、中心学校、城市小学和村小,抽测年级及学科由局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小学抽测学科检测时间分别为小学6月23日上午,中学为6月28日(上、下午待定)。区级抽测与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同步进行,时间安排和期末检测相同(附件1)。
三、试卷保密与考场安排
1、试卷与保密。学校按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通知要求到区教育局领取试卷,学校领取试卷时至少要安排2人,其中一人为学校领导(校长、分管校长或教导主任)。学校要设保密室,保密室内设保密柜,保密人员安排及保密规程按中考规范执行。
2、考场安排。学校要按单人单座的要求安排好考场(除尾场外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尾场不得超过35人,特殊情况要向区检测办公室汇报),所安排的考场数必须和上报区教育局的考场数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学校安排的同年级考场要按从“第一考场”“第二考场”……的顺序编排并在考场门上贴上醒目的考场标记。同时学校要在考试前准备好各考场的学生名册,供区教育局巡视人员核查。
四、监考
1、抽考学科监考。中学抽考学科实行片区内中学之间的异校循环监考,具体循环方法由片长学校汇同片内学校校长研究确定。
中心学校校本部(含相关片区内的二小、五小、六小等)监考实行大片区内之间的异校循环监考,具体循环方法由片长学校汇同片内中心学校校长研究确定。袁庄城区小学之间实行片区内异校循环监考,具体循环方法由片长学校汇同片区内校长研究确定。
各乡镇学区内村小实行异校监考,由中心学校确定。
2、非抽考学科监考。非抽考学科的监考不做统一要求,但各片区和学校要认真组织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五、巡视工作
巡视人员(具体人员安排及有关要求见附件2)要检查学校考试工作安排、考场设置、监考阅卷人员安排、保密工作等情况,巡视中发现问题要督促学校立即纠正,并如实填写“巡视工作记录表”(见附件3)。各巡视组在半天内的两场考试结束后,要将抽测学科试卷带回,其中在中心学校监考的巡视人员要同时将片区内村小相同学科的试卷一并带回,抽考学科试卷交区教研室4602办公室保管。
六、阅卷与统计
1、抽考学科阅卷
区教育局将适时安排全区抽测学科的阅卷工作(见附件2)。
2、片区阅卷
非抽测学科试卷由各片区负责组织批阅。中学各片区阅卷点在片区内学校之间循环安排,阅卷点学校要在考试前由片长学校牵头确定并报区教研室备案。小学各大片区阅卷工作由片长学校会同片区内学校研究确定,并制定阅卷工作方案报区教研室备案。阅卷教师由阅卷点学校在片区范围内学校选调,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
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抽考学科进行认真分析,适时召开期末考试分析会议并通报检测成绩。
潘集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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