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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升

(2015-01-06 18: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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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讯  记者 徐月姣报道  季度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地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被约谈;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有关人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区、县(市)监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一年之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沈阳市近日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意味着不是专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也要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办法》还对党委和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工作机制,以及责任追究都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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