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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运管处:不能处分执法人员,以后没人干活了

(2014-01-04 1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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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来到丹东市交通局,与该局及丹东市运管处副处长苑厚增就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对话。

*不能追究责任 一旦处分了以后谁还干活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以下称记者):王辉事件发生之后,运管处对两名涉案的执法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苑厚增:现在运管处面临取证难的问题,乘客不作证,我又没有强制手段,作为分管领导,我能听之任之吗?就这个问题,从执法整个过程来看,就存在那么一点瑕疵,我觉得执法人员的责任不能追究,一旦两名执法人员被纪律处分,以后谁还干活了。    记者:瑕疵具体是指什么?    苑厚增:判决上写的很明白,其实就是“双重身份”的问题,执法人员在暗访取证后,又参与执法,这是执法程序上的问题,我们引以为戒。    记者:对此,运管处采取了什么有效的措施?    苑厚增:不处理不代表不总结。首先,这个案件下来以后,我们班子认真研究了这个行政判决书,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我们班子首先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个问题在程序上出现错误,法院给撤销了处罚决定,以此为教材;其次,在全体执法人员当中开展培训、教育,针对这个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特意制作了一份案卷样本下发到稽查科,在今后工作中,按样本制作处罚文书。

*“牵车”属用词不准 暗访取证以后还得搞    记者:“牵车”又是怎么一回事,您能解释一下吗?    苑厚增:他们说的不规范,我们也搞了培训,干什么得吆喝什么,执法过程中不讲术语,不是他说的那个概念。王建满(王辉父亲)家录音中,执法人员这么说了,那是在工作岗位上不严格要求造成的,怎么能说是“牵车”呢?    记者:是否还会延续“暗访取证”的工作模式?    苑厚增:取证这个东西,执法人员充当暗访人员,以前在搞,以后还得搞,只要不在程序上违法,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这个是允许的。从执法角度上讲,我们今年还配备了一些设备,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加强了监督检查。    记者:除此之外,对执法人员本身是否也有监督检查机制?     苑厚增:对于执法人员,我们也在搞监督检查,在案件前期调查取证这块,移交到处罚办这一过程,有监督有检查,包括不合格的案卷退回去重整,整好了再交回来。*不知道有提成这事 对举报人一台车奖五百    记者:录音材料中提到的“提成”究竟是怎么回事?    苑厚增:这我不知道有提成这回事。    记者:是不是我们执法人员的个人行为?    苑厚增:我们这个不是他说的那个“提成”,对稽查人员有两部分钱,给举报人的奖励,是通过稽查人员发出去的,调查、核实、取证后,一台车可能有500元奖励,给举报人的,不是执法人员的。    记者:现在都是我们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是不是这部分钱就奖励给执法人员了?    苑厚增:这不给。再有一点就是办案经费,具体是什么意思呢,有时候执法人员在外,晚上加班,有些吃饭、加油等费用。他(录音中出现的执法人员)说的不规范。    记者:运管处稽查人员查扣车辆有奖励?    苑厚增:没有,没有奖励,我今年4月才到运管处工作,以往的一些事我不太清楚。    记者:宫处长现在还任职吗?    苑厚增:已经退二线了。    记者:您对王辉这件事怎么看?    苑厚增:这是不是个事呢?说句心里话,这是个事,对我们来讲这是莫大的耻辱,但我们不怨天尤人,我们从自身找问题,来总结,来提高,这是我们今后能干好工作的重点。    北国网、辽沈晚报特派丹东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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