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有关政策简介
(2014-08-05 2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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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有关政策简介
老挝政府把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列为特别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在土地租赁,,计交农业税、核定利润税和出口关税的收取上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一、
老挝政府把投资区域划分为三类地区。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为一类地区,处于中间状态的为二类地区,处于条件较好的为三类地区。
租赁国有土地养殖大牲畜的,一类地区每公顷每年5美金;二类地区每公顷每年10美金;三类地区每公顷每年20美金。
租赁国有水面养殖水产品的,一类地区每公顷每年10美金;二类地区每公顷每年20美金;三类地区每公顷每年30美金、
租赁农民土地的,国家没有现定费用,由租赁者和农户协商决定,一般地区每公顷每年租金50美金左右。
二、
三、
四、
稻谷、玉米、淀粉等农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手续费各地区做法不一。如:沙耶吾里省,以运输车辆计算,出口一车稻谷农业厅收300元人民币手续费,海关收1000元人民币手续费。
砂仁、咖啡出口收0.1美元1公斤出口税,其他经济作物收0.07美元1公斤出口税,牛肉出口还未查到关税。
进口农用机械关税税率:
进口犁、耙、抪种、插秧,打谷等机械免征进口关税,收1%的手续费。
进口磨面、碾米。抽水等机械设施收2%的进口关税。
进口其他农用机械将收取3%的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