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泳装上班”真的伤风败俗吗?
据《厦门商报》 5月17日消息 “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每个月的工资可以高达1万元,但前提是要穿泳装上班。”这样的工作你愿意尝试吗?近日,一家旅游公司发布了这样一则招聘信息,引发了许多争议。
初看这则《公司招聘条件另类引热议,月薪1万穿泳装上班》的新闻,笔者也大吃一惊:居然还有这等新鲜事?
因为,“穿泳装上班”不仅有作秀之嫌,还有伤风化,说得严重点,它更是对应聘者的歧视!
不过,在仔细看了后面的报道后,倒心平气和了——他们公司的工作环境是跟水打交道,所以必须穿泳装,“因为是水上游戏,游客也是要穿泳装的。”
这很合乎情理啊,游客都穿着泳衣,招聘的这名员工好比导游,同样穿着泳衣带着大家游玩,有何不妥?有何另类?也与伤风败俗扯不上边呐!就好比人家是要招聘游泳池的救生员,让员工工作期间穿着泳衣;又好比澡堂招聘搓澡工,那就是“裸体上班”,在合适的语境下,完全没有一点问题啊。
面对断章取义的“月薪1万穿泳装上班”的劲爆猛料,看着网上如后春笋般的“拍砖”,笔者不由担心起来,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的招聘企业病了,而是我们的公众病了。
首先是媒体哗众取宠,一味地追求眼球效应。
从整篇新闻不难看出,其实记者对于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是知晓的,可为了能够形成猛料,迎合社会上屡见不鲜的“招聘歧视”主题,用惹眼的字眼爆出,其实仔细看过后,会让人感觉淡而无味。因为若是这样做新闻的话,那下回真可盯着澡堂的招聘了——《公司招聘条件另类引热议,月薪三千裸体上班》,岂不是更火爆?可如此颠倒逻辑的新闻,有意思吗?
其次是“招聘歧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见怪不怪。
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对于求职者身高、性别、年龄、学历甚至身材、脸蛋等方面的某一个不足,都极有可能使之与工作失之交臂。更有甚者,为了所谓的噱头而弄虚作假,欺骗公众,比如前段时间炒得火热的“C罩杯处女采茶女”,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
在“各怀鬼胎”的环境下,一个原本正常不过的招聘,一个原本正常不过的表述,却被扣上了“另类”、“招聘歧视”的帽子,看来,大伙儿还真是病的不轻啊。

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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