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价微博”不是天方夜谭!
曾获柏林电影节最佳编剧的电影人金娜最近被高昂的手机上网费“雷”住了:她在自己的微博上透露了3900元这个惊人的数字,而原因仅仅是因为她从古巴回国,在俄罗斯转机停留期间用手机上网发了几条微博。这也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贵微博”。
(央视12月5日新闻频道)
“贵到比把我本人从北京运到莫斯科还来得贵!”金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忿忿不平。“我奉劝各位亲朋,千万别在国外开启数据漫游。”在她的微博中,金女士心有余悸地这样写道。
无独有偶,另一位博友“刘小美”声称:她的妹妹在莫斯科用手机上网发微博,为此付给联通3470元。
3条微博耗资3900元,堪称“一字千金”!那么如此高昂的收费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俄罗斯,中国联通用户使用手机上网的流量费是每kb0.1元,在美国是每kb0.01元;而在国内,即使不购买上网套餐,这个价格也仅仅是0.03分。联通的客服人员同时还提醒说,目前用户没法在国外实时查询自己到底花了多少流量费,而其也不太清楚发微博会消耗多少流量。
换句话说,金女士还算幸运的!按照联通客服部工作人员的介绍,中国联通用户使用手机上网的流量最高封顶是6个G。也就是说,如果金女士在发微博时达到上限的话,她应该缴纳的费用是:6×1024×1024×0、1=62、9145万元(1G=1024M,1
M=1024kb)!这才是真正的天价!

不过,金娜说自己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当时开通国际漫游服务时,工作人员不告知“国际数据漫游”以及相关的资费标准呢


其实,运营商建立国际漫游费提醒机制,当客户要求开通国际漫游长途的时候,告知其要去的地方如何收费,一点不难。关键在于,运营商肯不肯这么做!这无异于挖下一个“消费陷阱”——垄断企业利用消费者的“无知”,故意让服务项目在不知不觉中继续,等消费者发现时,自己的消费账单上已经欠下了企业一大笔费用……
不知道中国的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次次被“打劫”的日子何时结束?
也不知道这样的“天方夜谭”还会在现实中上演多久?

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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