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总结
(2013-12-18 16:06:00)分类: 队伍建设 |
为了大力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提高质量的浓厚氛围,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校长、教师和班主任队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清远市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行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教师会议,学习通知精神,对照条件反复讨论,保障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对照条件,公开评选
为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
一是个人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首先进行了个人申报,将相关材料原件交学校审定。
二是年级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年级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并依据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初选,上报学校。
三是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的候选人,认真对照条件审核,最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教育局。
三、评选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对照《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评选推荐条件,我校本次“三名”人员评选推荐钟开付同志为“名校长”候选人,利桂梅同志为“名教师”候选人,并已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
本次“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推荐,我们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仅评选出了师德高尚,团结同志、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的优秀校长和教师,而且,我们把评选过程当成校长和教师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共同成长的过程,激励了先进、弘扬了正气。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