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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被骗,歌迷维权

(2025-11-29 07: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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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购票被骗,歌迷维权

 

  2024年,歌迷桃乐偶然看到票贩子大牛发布的新加坡偶像演唱会售票广告。能够亲临现场为自己喜欢的歌手呐喊助威的诱惑,让桃乐迅速与大牛取得了联系。
  经过一番沟通,大牛信誓旦旦地保证票源真实可靠,桃乐怀着满心的信任,支付了3000元定金。随后,双方签订了《门票买卖合同》,桃乐也按照约定支付了3000元尾款,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与偶像的这场“约会”。
  演唱会开唱当天,桃乐拿着大牛提供的电子票前往现场,却在会场入口被工作人员告知票据无效,无法进入会场。这犹如晴天霹雳,将桃乐的期待瞬间击碎。她不仅没能看到心心念念的偶像演出,还因为往返的机票、酒店等费用,遭受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据统计,包括购票款在内,桃乐前前后后损失高达上万元。
  桃乐第一时间联系大牛,要求其退还购票款,并赔偿自己因本次行程产生的机票、酒店等费用。
  然而,大牛却百般推诿,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声称是票务系统出了问题,正在协调解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桃乐发现大牛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是不断地敷衍她。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大牛甚至直接玩起了“消失”,不再回复桃乐的任何消息,微信也处于失联状态。
  桃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陷入了深深的无助和愤怒之中。但她没有选择默默承受,而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合同中明确约定,大牛有义务向桃乐提供能够顺利入场的真实门票。但实际上,大牛提供的门票虚假无效,导致桃乐无法入场观看演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同时,法官还注意到,大牛在与桃乐的微信沟通记录中,曾明确表示会赔偿桃乐的机票和酒店费用。基于这些事实依据,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大牛需退还桃乐全额购票款6000元,以及未交付的礼盒价款300元;同时,赔偿桃乐的机票和酒店费用。不过,对于桃乐自行购买的航空延误险费用,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在大牛承诺赔偿的范围之内,因此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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