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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失大

(2023-09-02 17: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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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因小失大


  案发当天清晨6时许,良庆警方接到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员工报案称,巡逻清点车辆时发现门禁被撬,停车场内的一辆小轿车不见了。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久便在防城港市将犯罪嫌疑人王子一抓获。
  经调查,在案发前几天,王子一违规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路边,后被交警依法拖车处理。之后,王子一去办理领车手续时,因尚未取得驾驶证,就冒用了他人驾驶证办手续,交警部门随后发现其被扣小车因超3年未年检,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故依法不予王子一办理取车手续,并将车辆存至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
  因此,王子一萌发了把被扣押的车辆偷回来的想法,并于案发当天凌晨翻墙进入停放小车的停车场,将停车场的电动伸缩门推开,随后偷偷地将自己的小车开走。结果,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因涉嫌盗窃被抓。
  虽然被扣的小车是王子一所有,但被扣后这辆小车处于依法被扣押状态,属于他人合法占有,而且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所以,盗窃自己所有而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旧可能构成犯罪。王子一违规停车并没有知错就改,反而在之后翻墙到停车场把被交警扣押的车辆偷回,这就涉嫌盗窃可能构成犯罪,真可谓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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