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维权
(2023-07-16 2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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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张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经营的某食品网店购买了益生菌驼乳粉33罐,买1罐发2罐,价款合计2893.3元。该食品的罐体标示产品名称为益生菌驼乳粉,在名称下方使用小字体标示“固体饮料”字样。
张某收到益生菌驼乳粉后,以益生菌驼乳粉在罐体使用大小字样、在网络页面宣称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为由,认为该益生菌驼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起诉至青秀区法院,请求该食品网店的经营者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退一赔三。
青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用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涉案食品名为驼乳粉,实为固体饮料,产品标签使用大小字号误导消费者,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其次,被告向原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应由被告向原告承担退款退货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原告张某诉请被告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退一赔三,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退一赔三适用于卖家有欺诈行为时。那么,什么是欺诈行为呢?即卖家故意告知买家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买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购买商品。当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形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