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
(2023-07-13 18:02:35)
标签:
案例 |
来自甘肃省某县的杨晨光案发时才19岁,初中文化。2022年1月份过年前,杨晨光打算在过年期间找份酒吧营销工作。
经人介绍,2022年1月29日,杨晨光和同伴一起乘坐火车从甘肃兰州来到南宁市,应聘到南宁市青秀区民歌湖某酒吧,从事酒水销售工作,并被安排到员工宿舍居住。
杨晨光工作3天后,感觉做不下去,就打算收拾行李回甘肃老家。同年2月1日23时许,杨晨光及其同伴以身体不舒服要回去休息为由,问舍友汪星耀拿了宿舍钥匙,随后回到了员工宿舍。
两人在宿舍内收拾行李时发现,汪星耀的床头柜抽屉内的钱包里有3800元现金。两人现场立即平分,每人分得1900元。
随后,杨晨光和同伴拿着盗窃来的现金和行李急忙离开宿舍,搭车回甘肃老家。2022年2月2日即案发第二天5时许,汪星耀发现钱被盗,马上报警。事后,杨晨光的父母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人汪星耀的谅解。
2022年12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杨晨光提起公诉。近日,杨晨光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同伴也不能逃脱,进行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