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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3-07-09 17: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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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劳动纠纷
  

  此前,李月到南宁市某按摩店打工,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久后,按摩店无正当理由解除了其与李月的劳动关系,却拖欠半个月工资一直没有兑现。无奈,李月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该按摩店支付被拖欠的半个月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李月的上述请求。但仲裁裁决生效后,该按摩店仍拒绝履行义务,李月遂向良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该按摩店已经注销。执行法官在查询工商登记时发现该按摩店的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现个体工商户已注销,但其经营者仍应负担其债务。
  于是执行法官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向派出所调取了该按摩店的经营者韦老板的户籍和身份证信息,并通知申请人李月追加韦老板为被执行人。之后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经营者韦老板的银行存款,为申请人李月追得了劳动报酬,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是以其经营者的全部个人资产进行担保的,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个无限责任,既有债务金额上的无限性,又有时间上的无限性。因此,即使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已经注销,经营者仍然要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给付责任。在本案中,按摩店在经营期间与劳动者,因产生劳动关系而应依照劳动法给付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也是债务的一种,这种债务在按摩店注销后,应由其经营者即韦老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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