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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代驾”

(2023-06-17 17: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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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如此“代驾”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民警在横州服务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桂A牌小轿车在即将进入服务区时,突然开进应急车道并打开双闪灯。就在前方民警以为车辆发生故障准备呼叫同事前来帮忙时,却看到车上的驾驶员和副驾驶迅速下车互换了位置。
  看到这一情况,现场民警立即展开布控,将此车拦截下来指引至检查区域。而当事人不知是由于心虚紧张还是车技问题,驾车过程中车轮还轧向了石墩。
  面对民警询问,夫妻二人开始还是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承认互换了驾驶位,但当民警拿出二人换车位的视频时,两人低头不语。
  经检查,妻子的驾驶证处于正常状态,但是丈夫的驾驶证早在2016年就因二次酒驾被吊销,并且至今仍未重新考取。
  在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时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对此,妻子解释称自己当天身体不太舒服,加之此行是开车前往广东打工,路途较为遥远,以为上高速不会受到检查,便换了位置让丈夫开车。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丈夫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吊销之后,部分人认为无证并不影响自己的驾驶技能而继续开车,这种行为实属“玩火”,漠视法律,更是对随行人员生命不负责的表现。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身和车上乘客的安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莫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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