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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2023-03-09 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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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明知故犯


  一天下班后的晚上,女子陈梅酒后驾驶面包车由二级路沿G75兰海高速都安收费站延长线方向驶来,进入匝道口处时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拦查。民警示意陈梅靠边停车,出示相关证件,陈梅一再拖延,刻意回避,还“若无其事”地打电话,不配合检查。
  在民警批评教育下,陈梅这才极不情愿地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陈梅坦言,自己当晚与几个姐妹相约吃饭,本不打算饮酒的她,架不住姐妹的盛情款待,兴奋之余,喝了几杯啤酒助兴,随后独自驾车返家,半路被民警“逮个正着”。
  陈梅一时侥幸、麻痹大意,换来的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代价。对此她后悔不已,称以后喝酒绝不开车。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向警方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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